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承担我院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公示 2020-10-22 00:00医院办公室 经院内竞争性磋商比选,医院研究决定,拟选聘四川明炬(资阳)律师事务所承担我院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26日,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以真实姓名采取电话、面谈的方式向我院纪委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电话:26214457。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