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患者就诊及报销流程
一、门诊管理
(一)特殊慢性疾病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1.病种范围:慢性肾功衰(尿毒症期的血液透析)、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癌症精神障碍性病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2.申报资料:(1)住院病历复印件;(2)专项检查报告单;(3)身份证和医疗证复印件各一份;(4)近期照片2张。
3.申报和评审时限:一年评审两次。每年3月底和9月底各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评审前,申报资料由患者户籍所在地乡镇或中心卫生院代收,每月集中报送一次。
4.报销政策:经评审符合特殊疾病门诊统筹报销条件的参合病人,自取得《资阳市雁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性疾病门诊报销证》之日起,在慢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因相应疾病就医发生的药品费、检查费和治疗费按60%报销,一年累计报销不超过5000元。
(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
1.病种范围:儿童(0-14周岁)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宫颈癌、乳腺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急性心肌梗塞、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耐多药性肺结核、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感染、脑瘫(手术病人),共计15个病种。
2.申报资料和程序:申报所需资料及程序,请到入住的区内医院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新农合窗口咨询。
3.报销政策:(1)儿童白血病按川卫办发[2012]414号文件精神执行。儿童心脏病按川民发[2012]91号文件精神执行。入院治疗前未按程序审批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不能享受此政策,只能按一般疾病政策报销。(3)宫颈癌、乳腺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急性心肌梗塞、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耐多药性肺结核、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感染、脑瘫(手术病人)报销比例在入住医院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
(三)门诊就诊及报销流程:在门诊就诊自行支付现金,将医疗证、门诊慢病医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生签字)拿到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二、住院管理
(一)就诊及报销流程:医生开入院证,病人到结算处办理入院,领取《住院病人告知单》、身份查对单,并交纳预计总费用60%的预付金——主管医生核对病人的身份证、医疗证是否与病人一致,并在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查对单上签字,宣读《住院病人告知单》——病人将医疗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查对单交到新农合结算窗口并领取医疗证交接单——住院期间,医生将自费项目告知病人——出院时,病人将预交收据、医疗证交接单、出院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拿到新农合结算窗口结清个人负担费用(低保及五保病人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办开具的网上救助申请表)。
(二)住院报销的起付金、报销比例、封顶线
在我院就医起付金为600元,报销比例为55%。五保病人起付金为100元,报销比例为65%。部分项目计入报销比例:1、核磁共振50%计入报销;2、CT检查55%计入报销;3、DR、CR、彩超检查60%计入报销;4、手术费2000元以下全额计入报销,2000元以上70%计入报销;5、材料费100元以下全额计入报销,100元至500元50%计入报销,500元以上40%计入报销。6、进口材料不予报销。
2013年度最高补偿限额10万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