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中心医院关于进一步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2025-08-08 18:49科教科
关于进一步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办科教便函〔2025〕24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增强住院医师获得感,现就进一步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国办发〔2024〕50号)明确的住培“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保护就业权益
医院应向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提供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平等的就业机会,在招聘简章中应当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将“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
三、保障职称晋升与岗位聘用
医院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岗位等级聘用时,应突出人才评价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位聘用等各个环节。
四、保障薪酬待遇
医院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应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一是经住培合格的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明确岗位前,应参照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生的初期工资标准执行;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应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应按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执行。二是经住培合格的其他新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中,薪级工资低于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的,按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与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资阳市中心医院
2025年8月8日